四人前往101千米B地:摩托车不同速接送
A、B两地相距101千米,甲、乙、丙、丁四人从A地出发到B地;甲、乙、丙三人步行的速度分别是每小时10千米、7.5千米、6千米。丁骑摩托车每次可以带一个人,载人时摩托车每小时行30千米,空车时每小时45千米。则四人从A地都到B地最少用时多少?
不同步速,怎样恰好同时到达
丁载甲以 30 km/h 前进,从 0 km 到 41 km。
拖动滑块查看 0–7.37h(精确终点 7小时22分)的位置;左右方向键跳转接送时刻。也可点击轨道上的刻度。
省时定比例,往返定里程
为什么四人同时到达最快?每人坐车的时间虽然长短不一,但恰好让四个人同时撞线,并且摩托车全程开满没有任何空转浪费,这就是绝对的最优解。
看省时比,定步行路程比
因为三人的步速不同(甲快、丙慢),走得慢的人必须多坐车、坐车时间更长;走得快的人少坐车。
乘车速度 30 km/h,每公里用时 2 分钟。每乘车 1 km 比步行省时:甲(10 km/h)省 4 分钟,乙(7.5 km/h)省 6 分钟,丙(6 km/h)省 8 分钟。
四人同时到达最快。三人全程乘车用时相同,改为步行后,增加的时间必须相等。4、6、8 的最小公倍数为 24。
同样增加 24 分钟,甲步行 24 ÷ 4 = 6 km,乙步行 24 ÷ 6 = 4 km,丙步行 24 ÷ 8 = 3 km。因此,步行路程比为 6 : 4 : 3。
算初始时间差,看每组能缩小多少
先算初始差距。假设三人全程都坐车,每人的乘车用时都是 101 × 2 = 202 分钟。车却要载人前进 3 × 101 = 303 km;车从 A 到 B,前进比折返多 101 km,所以还要空车折返 303 − 101 = 202 km。相较于一个人坐车走完全程,车多跑了 202 km 的去程和 202 km 的回程。
每往返 1 km,去程用 2 分钟,回程用 60 ÷ 45 = 4/3 分钟,共 10/3 分钟。所以,车比每个人多用的初始时间是 202 × (10/3) 分钟。
再看差距怎样缩小。让三人按上一步的比例多走路:车少送了,车的用时在减少;人多走了,每个人的用时在增加。就像两人面对面走,双方一起靠近,时间差每次缩小的量就是车减少的时间 + 每个人增加的时间。
把甲走 6 km、乙走 4 km、丙走 3 km 算作一组。每多走一组,三人共少坐 6 + 4 + 3 = 13 km,车就少载人前进 13 km;前进与折返的路程差仍是 101 km,因此也少折返 13 km。车的用时减少 13 × (10/3) = 130/3 分钟。
同时,按第一步算出的结果,每个人的用时都增加 24 分钟,即 72/3 分钟。这里比较的是车与每个人的用时,取每人增加的 24 分钟即可。因此,每组让双方的时间差缩小 130/3 + 72/3 = (130 + 72)/3 = 202/3 分钟。
最后让时间差归零,四人同时到达。所需组数 = 初始差距 ÷ 每组缩小的差距:
[202 × (10/3)] ÷ (202/3) = 10 组。两边都有的 202/3 直接约掉,就得到 10 组!甲步行 6 × 10 = 60 km,乘车 101 − 60 = 41 km;
乙步行 4 × 10 = 40 km,乘车 101 − 40 = 61 km;
丙步行 3 × 10 = 30 km,乘车 101 − 30 = 71 km。算单人用时,得最少总时间
甲步行 60 ÷ 10 = 6 小时,乘车 41 ÷ 30 = 1 小时 22 分钟。
最少总用时:6 小时 + 1 小时 22 分钟 = 7 小时 22 分钟。